攻城戰規則——僅月神露娜 - Teon

攻城戰時間:每週三和週六20:15至21:30
費用:
– 宣戰:金幣x1萬
– 修復城門:金幣x8萬
攻城戰宣戰入口:城堡告示員-馬洛斯/達特福德/妖魔村/沙棘木村/騎特拉
攻城戰開戰地:沙棘木城堡

攻城戰規則

宣戰規則
一、 宣戰條件
1 只有血盟盟主(王族)才可進行宣戰
2 盟主等級:50等或以上
3 血盟等級:3等或以上
4 宣戰血盟不可處於解散血盟中的狀態
5 血盟盟主不可處於刪除角色中的狀態
6 血盟必須有盟徽與盟旗
7 血盟需要處於維護成功狀態才可宣戰
二、 宣戰成功
1 血盟不可解散
2 盟主不可刪除角色
3 攻守方血盟不可加減成員,不可調整官階,直至攻城戰結束
4 宣戰成功後不會向全服發送參戰報告
5 盟主進行宣戰,視為盟內全體成員參加攻城戰
6 一個血盟只能佔領一座城堡
7 攻守方血盟成員頭頂會出現盟徽
8 血盟盟主會有特殊的盟徽標識
9 敵軍名稱和盟徽顯示為紅色
10 所有參戰成員都可於主界面的小圖標[城戰]處查詢攻城戰剩餘時間

開戰規則
一、 攻守目標
1 怪物守城階段:反叛軍會出現在城堡範圍內進行反擊。攻城過程中,攻城者擊殺目標爲阿提拉反叛軍統領(Boss),統領被擊殺後,守護者之塔才會承受傷害,否則會維持無敵狀態。守護者之塔被摧毀後將出現城堡皇冠,盟主獲得後,將成功占領城堡。
2 攻城方:擊破城內守護者之塔,血盟成員掩護盟主拾取守護者之塔掉落的皇冠
3 守城方:阻止進攻方攻擊守護者之塔,阻止進攻方盟主拾取守護者之塔掉落的皇冠
二、 勝利條件
1 攻城戰結束時,最終獲得城堡皇冠的血盟盟主為新的城主,城堡歸該血盟所有
2 注:城堡歸屬權取決於持有城堡皇冠的血盟,即使在攻城期間,血盟的守護者之塔被打破,地上有皇冠掉落,如無其他血盟拾取皇冠,在攻城戰結束後,城堡歸屬權仍歸原來的血盟
三、戰鬥規則
1 參戰規則
– 參戰的血盟成員無需開啟 PK,直接可以攻擊戰鬥區域內的其他敵對血盟成員和非參與攻城戰玩家
– 只有參戰的血盟成員可攻擊城門、守護者之塔
– 摧毀城堡守護者之塔後,會掉落皇冠,皇冠只可血盟盟主獲得
2 死亡規則
– 參戰的血盟成員在攻城戰戰鬥區域內擊殺敵對血盟成員皆不會紅名,戰死不會受到死亡懲罰
– 參戰的血盟成員在攻城戰戰鬥區域內擊殺非參戰成員不會有 PK 懲罰
– 非參戰的血盟成員在攻城戰戰鬥區域內擊殺任何玩家皆按正常 PK 規則進行懲罰
– 佔領城堡的守城方在死亡後會自動傳送至[市政廳]復活
– 在攻城戰戰鬥區域內,參加攻城戰的不同血盟成員互相攻擊或擊殺將不會顯示雙方的玩家名稱及內容
– 盟主在攻城戰區域內死亡,攻城戰區域內的所屬血盟成員不會被傳送回附近村莊

傳送限制
一、 已參與攻城戰:
1 禁止使用所有傳送類道具:市政廳傳送卷軸、回村傳送卷軸、受祝福的傳送卷軸、隨機傳送卷軸、盟屋傳送卷軸
2 在攻城戰區域內的施法者或被施法者,無法使用[呼喚盟友]、[援護盟友]技能或相應魔法的魔法卷軸
3 已佔領城堡的玩家只可以在自己所佔領的城堡所屬地圖使用[市政廳傳送卷軸],其他區域不可使用
二、 未參與攻城戰:
1 進入攻城戰區域後無法攻擊、無法使用道具、無法使用技能、無法傳送,離開後失去該狀態,死亡時會有死亡懲罰

獎勵
1 交易稅:從已開放城鎮/村莊的NPC商人的金幣交易中征收稅金
2 稅率:稅率統一為10%,不可修改
3 城主禮盒:獲勝血盟的血盟倉庫將獲得城主禮盒 x 100

注意:後續將同步更新本數據,以遊戲內實際數據為準(修訂日期:2024–6–20)